木兰县兆麟小学配餐处理作业许诺书

发布时间: 2025-02-04 作者: 政府机构

  为切实做好校园配餐处理作业,为广阔师生供给卫生安全、养分健康、质优价宜的就餐服务,我校作出许诺如下:

  1.严厉执行校园配餐作业校长负责制,校长是榜首责任人,对校园食堂配餐质量、食品安全、财务处理等作业负总责。

  2.树立健全校园配餐处理、饭菜质量监督、食品安全等处理准则;树立由校园领导、学生家长、教师代表、配餐企业处理人员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对校园配餐作业进行监察;严厉执行校领导陪餐准则,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和定见主张,并反应处理成果。

  3.完善配餐定价机制,校外配餐每餐的餐费标准坚持微利运营,利润率在签定的运营服务合同中清晰;实施价格公示准则,不违规向学生加价收费;教职工(含陪餐人员)就餐按标准足额交纳伙食费,与学生同菜同价。

  4.标准校园配餐企业物资收购等收购行为的监督,依法引进商场之间的竞争机制;不干涉配餐企业招投标、物资收购,不搞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不承受配餐公司能够供给的分红、福利、提成、回扣,或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等。

  本许诺书将在校内明显方位长时间公示,自觉承受上级部门、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背,愿承受党纪政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