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商场监督办理局发布音讯,云南省3个部分拟定学校食堂合同演示文本,助推学校食物安全主体职责执行。
省商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联合拟定印发学校食材收购、食堂食材收购、食堂(承揽)食材收购、学校校外供餐、食堂承揽经营这5个合同演示文本,将学校食堂的签约职责清晰作为执行学校食物安全主体职责“硬要求”,供学校在缔结合同过程中参阅运用。
合同演示文本职责清晰,从合同文件构成、合同期限、资质及索证索票、交货及检验、结算付款方法、两边权利义务、违约职责及合同免除、不可抗力要素、争议处理、收效方法和其他约好等13个要害要素进行标准,避免权利义务不清晰、主体职责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对蔬菜水果、肉制品、蛋奶、米面粮油、调味品等5类食材的供货及检验实施清单化办理、逐日挂号记载,保证食材来历可查、质量可控、问题可溯、职责可追。
下一步,全省各级商场监督办理部分将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分加大学校食堂合同签约的辅导力度,引导学校及其托付的会集供餐单位、校内食物经营者签约标准,自觉实行合同条款,实在压实学校食物安全主体职责,全力看护全省学校食物安全。(记者 董宇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