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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关于=夏邑县小学学校食堂运营权承揽

发布时间: 2024-09-03 作者: 食堂托管

  本夏邑县第三小学学校食堂运营权承揽项目已由项目批阅/核准/存案机关同意,项目财物金额来历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夏邑县第三小学。本项目已具有招标条件,现招标方法为揭露对外招标。

  1、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用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才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许存在直接控股、办理联系的不同供货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收购活动【供给“国家企业倍用信息公示体系”中查询打印的相关资料(需包括公司根底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4、依据《关于在政府收购活动中查询及运用信誉记载有关问题的告诉》(财库[2016]125号)的规则,列入“我国履行信息揭露网”网站的“失期被履行人”、“信誉我国”网站的“严峻税收违法失期主体”和“我国政府收购网”网站的“政府收购严峻违法失期行为记载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则条件的供货商,将回绝参加本次政府收购活动。:

  受夏邑县第三小学学校食堂运营权承揽项目进行国内揭露招标,本项目现已具有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历的招标人参加招标,现将相关事宜如下:

  3、服务内容:夏邑县第三小学学校食堂运营权承揽,首要运营中餐的加工、出售,满意全校教职工、学生餐饮需求。

  1、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用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才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许存在直接控股、办理联系的不同供货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收购活动【供给“国家企业信誉信息公示体系”中查询打印的相关资料(需包括公司根底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4、依据《关于在政府收购活动中查询及运用信誉记载有关问题的告诉》(财库[2016]125号)的规则,列入“我国履行信息揭露网”网站的“失期被履行人”、“信誉我国”网站的“严峻税收违法失期主体”和“我国政府收购网”网站的“政府收购严峻违法失期行为记载名单”

  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则条件的供货商,将回绝参加本次政府收购活动。

  (1)招标人须带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