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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池镇政府食堂承包方案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2-23 作者: 食堂定制化

  新罗区大池镇政府食堂承包方案比选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前来参加比选。

  午餐:每餐菜品不少于4样,且至少有1荤、2半荤、1素,汤品为炖罐。原则上周一至周五不重复;

  3.2收费标准:人均早餐5元、午餐14元、晚餐10元,应急突击任务加班快餐按15元/份供应。

  3.4水、电、燃油免费,但应遵循节约原则,减少不必要浪费;比选人提供经营和服务的食堂场地、厨房设施、家具、电器等,由双方共同清点列表后交给中选人无偿使用。中选人负责对食堂设施设备做维护和更新,且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中选人承担,但承包期满后中选人须按清单交还设备和物资,如有损坏或遗失按比选人采购价折旧赔偿。食堂的低值易耗品、小型设施添置由中选人自行承担,添置大件物品须报镇分管领导经班子会研究决定可进行添置,费用由政府支付,所有权归政府。中选人要负责每年请有资质公司清洗食堂油烟机至少一次;中选人要负责每周对厨房、餐厅、包厢(含卫生间)进行大扫除,确保环境干净整洁;中选人要定期负责做好食堂消毒、防鼠灭蝇等工作。

  3.5中选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法律法规,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因管理失误导致财产及人身损失,责任由中选人承担。承包期间,中选人不得擅自转包或改变服务性质,若擅自变更经营者或改变服务性质,则视为中选人单方违约,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因终止合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承包期未满,承包人因故需终止合同,须提前30日向比选人提出书面申请,比选人同意后5日内必须撤离,并为下任中选人提供接手便利。

  3.6食堂全年无休,允许中选人对外经营但必须保障干部职员就餐,同时,中选人必须要服从比选人安排管理,做到随时准备供餐,造成误餐或停餐等,中选人需承担包括经济赔偿等责任。中选人应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具备食堂运转所需的流动资金,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7中选人一定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办好食品卫生许可证,其工作人员一定是通过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人员;食堂所用原材料一定要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要求,且所有进货渠道需提交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并提交食品安全保障承诺书,其中食堂所使用油品必须从金龙鱼、福临门、鲁花、多力、宝鹭5个品牌内的非转基因油中选择。日常中若发现使用“三无产品”或发霉、变质物品等类似情况两次,比选人有权解除合同,中选人不得向比选人提出任何赔偿要求。中选人要对饭菜做到安全、卫生、营养,确保品种多样化,营养搭配合理,同时做好食堂菜品留样,若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由中选人承担全部责任。

  4.试用期:试用期为期一个月,试用期满测评合格正式签订承包合同,若试用期满测评不合格则由比选第二名递补进入试用期考核。

  5.结算方式:原则上按月结算,由中选人与比选人进行结算确认后付款,付款前,中选人应提供等额有效发票。

  6.绩效考核:每季度组织干部职员对食堂进行测评,从服务质量20分、菜品搭配20分、菜品口味30分、卫生情况30分等4个方面做测评,总分100分,根据测评结果给予部分工作人员工资补助。80分以上(含)为满意,发放补助3000元/月;60-80为基本满意,发放补助2000元/月;60分(含)以下为不满意,不予发放补助。连续三次测评不满意比选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7.承包服务期:采取1+1的承包方式,即:第一年在服务期满前1个月,符合比选人上述各项要求,可继续签订第二年合同,以此类推。

  2.从事餐饮行业或负责食堂承包(经营、管理)工作一年以上,并提供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备查)。

  4.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比选,若比选申请人为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上文件均要求盖公章)。

  愿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大池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一楼党政综合办公室提交报名材料。

  2.乙方在签订承包合同后,需向甲方交纳经营保证金5000元,以作为担保其违约及其承包期间产生的安全责任、经济责任、设备损坏责任等费用。乙方在承包期间如未发生以上问题时,其交纳的保证金于合同终止后无息全额退还。

  1.比选时间:另行通知(以大池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电线.比选地点:大池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