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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商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办存在食物安全问题的餐饮单位

发布时间: 2024-12-22 作者: 食堂定制化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10日,北京市海淀区商场监督管理局继续展开餐饮食物安全大检查作业,对海淀区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办,查办状况通报如下:

  存在未按规则保存进货凭据相关信息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物出产运营管理规则》第十五条的规则,根据《北京市小规模食物出产运营管理规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则,责令期限改正。

  存在未按规则保存进货凭据相关信息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物出产运营管理规则》第十五条的规则,根据《北京市小规模食物出产运营管理规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则,责令期限改正。

  存在后厨作业人员未按要求佩带发帽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施行法令》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加工制造食物未生熟分隔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物出产运营管理规则》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则的规则,根据《北京市小规模食物出产运营管理规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则,责令期限改正。

  运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A座-1层A1、A2、A3、A4、A8号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冷藏柜未设有可正确显现内部温度的测温设备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未在第三方渠道运营活动主页面明显方位公示食物运营答应证的问题,违反了《网络食物安全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查办方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则,根据《网络食物安全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查办方法》第四十条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两个职责”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执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监督管理规则》第三条第一款、第十条的规则,根据《企业执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监督管理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运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青龙桥厢红旗东门外军科一号院外第3号楼(3-1号)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未按规则树立并恪守进货查验记载准则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运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1层C102存在后厨下水道篦子不符合食物安全要求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私行更改运营布局,不符合食物安全要求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两个职责”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执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监督管理规则》第三条第一款、第十条的规则,根据《企业执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监督管理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加工区冷藏冷冻柜生熟未分离寄存状况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非直接进口食物寄存在专间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施行法令》第七十条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施行法令》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运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辛店区域燕保·辛店家乡6号高楼6号楼1层102-8号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消毒后的餐具未寄存在专用保洁设备内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施行法令》第七十条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施行法令》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食物中混有异物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则,立案查询。

  存在未按要求储存食物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操作间作业人员未按规则佩带发帽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施行法令》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未按要求储存食物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拒不改正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则,立案处分。

  运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第二食物厂西农科院北圃厂(中关村东路118号)南楼二层F2-032号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食物半成品寄存在冰箱无保护措施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施行法令》第七十条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施行法令》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加工后的净菜寄存未做防护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施行法令》第七十条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施行法令》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原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办主任李迎丰:怎么与媒体及网民打交道——政府与媒体的联系及在突发食物安全公共事情中的信息传达与新闻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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